1. 法律定性:信用卡欠款无力偿还是一种债务违约行为。2.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信用卡领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持卡人按时还款的义务,无力偿还即违反了该合同约定。3. 核心分析:银行有权要求持卡人偿还欠款本金、利息、滞纳金等费用。持卡人有如实告知自身财务状况并积极协商还款的义务。关键构成要件是持卡人未能按时足额还款且确实存在无力偿还的客观情况。4. 实务建议:主动联系银行,如实说明自己的经济状况,如失业、重大疾病等导致无力偿还的原因,尝试与银行协商制定个性化的还款计划,如分期还款、最低还款额等。收集相关证据证明自己的经济困难,如医院诊断证明、失业证明等。避免恶意拖欠,否则可能面临高额罚息、信用受损,甚至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银行多次催收无果,可能会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信用卡诈骗罪追究持卡人刑事责任。法律程序大致是银行先催收,然后可能会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后若持卡人仍不履行还款义务,银行可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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