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定性:非法吸收存款20万属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中数额较大的情形。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核心分析:法律适用逻辑:该行为违反了金融管理秩序,符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构成要件。权利义务:犯罪嫌疑人有接受法律制裁的义务;受害者有追回损失的权利。关键构成要件: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存款凭证、合同、宣传资料等。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法律程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最终由法院审判定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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