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定性:破产清算是指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依法清理债务的法律程序。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核心分析:1. 适用主体为企业法人。2. 关键在于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满足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这两个条件之一。3. 债权人、债务人或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都可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实务建议:1. 债权人申请的,需提供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如合同、借条、对账单等。2. 债务人申请的,要证明自身具备破产原因,如财务报表、资产清单等。3.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提交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4. 法院受理后会指定管理人,管理人负责接管债务人财产、调查债务情况等工作,后续按法定程序进行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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