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借款利息约定为15%,属于民间借贷中关于利息的约定范畴。2. 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 核心分析:法律适用逻辑是以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界限判断利息约定是否有效。出借人有权依约主张利息,借款人有义务按约定支付。关键构成要件是明确借款合同成立时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并据此核算四倍利率标准,对比15%的约定利率。若15%未超过四倍,则受法律保护;反之则超出部分不受保护。4. 实务建议:首先要确定借款合同成立时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数值。可通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官网查询。若15%超过四倍,对于超出部分利息,出借人无法通过诉讼强制要求支付。收集好借款合同、转账记录等证据。若发生纠纷,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上述规定判定利息支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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