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 涉嫌妨碍公务被刑事拘留属于刑事强制措施,是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以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2.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一般情况下,刑事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3. 核心分析: 适用逻辑:公安机关在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涉嫌妨碍公务犯罪时,可依法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权利义务:犯罪嫌疑人在被拘留期间,有权利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等。公安机关有义务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等。 关键构成要件:要有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等妨碍公务的行为。4. 实务建议: 家属应尽快委托律师介入,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情况,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家属可向公安机关了解案件进展,看是否已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 若认为拘留不当,可通过律师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控告等。法律程序大致是公安机关侦查,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院审查决定是否逮捕,后续还会有起诉、审判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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