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被追尾后产生的误工费赔偿纠纷属于民事侵权损害赔偿范畴。2.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3. 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如果追尾方车辆有交强险和商业险,先由交强险在限额内赔,不足部分由商业险按合同赔,都不够则侵权人即追尾方自行承担。各方权利义务:被追尾方有权要求追尾方赔偿误工费等因事故产生的合理损失;追尾方有义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关键构成要件是追尾事故发生且被追尾方因事故产生了误工损失。4. 实务建议:收集证据:收集误工证明,如单位出具的误工时间、收入减少证明等;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追尾方责任。寻求帮助:可先与追尾方及其保险公司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向交通事故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律程序一般是先立案,法院受理后安排开庭审理,最后根据判决执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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