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定性:这属于交通事故责任划分问题。法律依据: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核心分析: 公交车一般属于机动车,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 若电动车有闯红灯、逆行等明显过错行为,可能会承担主要责任甚至全部责任;若公交车存在超速、违规变道等过错,也会承担相应比例责任。关键在于事故发生时双方是否遵守交通规则及各自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大小。 双方都有权利要求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公交公司车辆一般有保险,可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赔偿。实务建议: 立即报警,交警会勘查现场、询问当事人并制作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 双方要保护好现场,不要随意挪动车辆和破坏证据。 收集事故现场照片、视频,记录双方车辆位置、碰撞痕迹等。 若有人受伤,及时送医并保留好相关病历、检查报告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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