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定性:给女主播打赏的行为属于赠与行为。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打赏行为符合赠与合同的特征。核心分析:一般情况下,一旦完成打赏,赠与行为即生效。如果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基于真实意思表示进行的打赏,且主播接受,赠与关系成立。但如果存在特殊情况,比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进行的大额打赏,监护人有权要求返还。实务建议:收集证据:保留打赏记录、与主播的聊天记录等,证明打赏行为及金额。确定主体:明确打赏行为发生的平台及主播主体信息。协商解决:先尝试与平台或主播协商要求返还,说明理由。寻求帮助:若协商不成,可以向消费者协会等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寻求协助。若涉及未成年人等特殊主体,可通过法律途径,如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赠与行为无效并返还打赏款项。法律程序大致为先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法院受理后会安排审理,根据审理结果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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