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这涉及到法院执行案件在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情况下的结案处理问题。2. 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3. 核心分析: 适用逻辑:当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发现的财产不能处置,且已向申请执行人告知案件执行情况、采取的财产调查措施、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依据及法律后果等信息后,可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各方权利义务:申请执行人有权了解执行情况,法院有义务依法进行财产调查并及时告知申请执行人相关情况。关键构成要件是法院需穷尽财产调查措施,包括查询银行账户、房产、车辆等。4. 实务建议: 申请执行人可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如发现被执行人新的财产线索,可申请恢复执行。 关注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定期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等方式查询。 若认为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不符合规定,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监督执行。法律程序上,先向执行法院提出异议,法院审查后作出决定,若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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