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定性:专属管辖是指法律强制规定某些案件只能由特定的法院管辖,当事人不能通过协议改变。探讨专属管辖能否约定仲裁,即当事人能否以仲裁协议排除专属管辖法院的管辖。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了专属管辖的情形,如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等。同时,根据《仲裁法》第五条,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核心分析:法律适用逻辑:专属管辖具有强制性,目的在于维护特定地域的司法管辖秩序和公共利益。一般情况下,当事人不能通过约定仲裁来排除专属管辖。各方权利义务:法院有依据专属管辖规定受理相关案件的权力,当事人应遵守专属管辖规定。若约定仲裁排除专属管辖,可能导致仲裁协议无效。关键构成要件:判断是否属于专属管辖案件范围,以及仲裁协议是否存在无效情形。实务建议:当事人在签订合同等涉及纠纷解决方式约定时,应明确知晓专属管辖规定,避免约定仲裁排除专属管辖。若已约定仲裁,可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无效,由法院依据专属管辖规定确定管辖法院。收集相关合同、协议等证据,证明案件属于专属管辖范围及仲裁协议的存在。法律程序上,先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确认仲裁协议无效的申请,法院审查后作出裁定。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