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定性:定金是一种担保方式,在特定情形下可以退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此处表述有误,应为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如果是收受定金方违约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那么给付定金方有权要求双倍返还定金;若因给付定金方自身违约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则无权要求退还定金;若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定金应当退还。各方权利义务:给付定金方有按约履行合同的义务,否则可能丧失定金;收受定金方有保证合同顺利履行的义务,违约则要双倍返还定金。关键构成要件:主要看哪一方存在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实务建议:收集证据:证明合同约定的定金条款、自己履行合同的情况以及对方违约的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合同文本、交付凭证等。协商解决:先尝试与对方友好协商,要求退还定金。寻求帮助:若协商不成,可以向消费者协会、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等反映情况,寻求调解。法律程序:必要时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定金退还问题,按照民事诉讼程序进行举证、质证、辩论等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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