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分公司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 有符合规定的名称: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不能与已注册的其他企业名称过于近似或相同以避免混淆。2. 有固定的经营场所:需要有明确的、可供开展经营活动的场地该场地应符合经营业务的需求和相关规定。3. 有必要的从业人员:配备能够满足分公司经营活动正常开展的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业务人员等。4. 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资金:虽然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但仍需有一定资金用于运营比如启动资金、日常经营费用等。5. 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经营范围不得超出总公司的经营范围要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不同行业、不同经营活动的具体要求可能还需满足其他特定条件。设立分公司时应准备好相关材料如申请书、总公司章程、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明等按规定程序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