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定性:公司作为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属于民事债务纠纷范畴。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公司作为债务人,未能履行债务偿还义务,债权人有权依据此条向其主张权利。核心分析:公司与债权人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公司有义务按约定或法定偿还债务。若公司无力偿还,债权人可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公司以其全部财产清偿债务,若公司股东存在出资不实等情形,债权人还可要求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关键构成要件是公司确实存在无法偿还到期债务的客观情况。实务建议:债权人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借款合同、转账记录、催款记录等,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及公司未还款事实。可先与公司协商解决方案,如分期偿还等。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程序追讨债务。起诉时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及证据材料,法院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审理,最终作出判决。若公司仍不履行判决,可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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