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书是双方当事人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事宜自愿协商达成的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协议。2.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书通常以书面形式呈现,符合合同订立的形式要求。3. 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双方基于交通事故事实,对赔偿责任、赔偿项目、赔偿金额等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协议。权利义务:双方需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各自义务,享有相应权利。如一方不履行,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关键构成要件:协议需体现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等可撤销情形。4. 实务建议:收集证据:保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费用清单、误工证明等相关证据。协商过程:双方充分沟通各自诉求,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协商赔偿事宜。签订协议:仔细审查协议内容,确保无误后签字。若对协议有疑问,可咨询律师。履行监督:按照协议约定监督对方履行,若对方未履行,及时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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