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独三)一般情况下是可以提管辖权异议的。1.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有权对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有独三作为参加到诉讼中的当事人在认为受诉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时有权利提出管辖权异议。2. 保障自身权益:有独三提出管辖权异议是为了确保案件能在合适的管辖法院进行审理避免因管辖不当而影响自身权益的公正维护。3. 提出的条件:通常需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如果有独三未在规定期间提出之后以相同理由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法院一般不予审查。4. 对案件结果的影响:若管辖权异议成立案件将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若不成立案件继续在原法院审理。这直接关系到有独三参与诉讼的具体进程和最终结果。总之有独三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能够通过提出管辖权异议来维护自身诉讼权利和利益促使案件得到妥善、公正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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