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定性:骗取贷款数额巨大属于经济犯罪行为。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二条规定,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二)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三)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的;(四)其他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核心分析:适用逻辑:达到上述规定中数额标准或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骗取贷款罪。权利义务:银行等金融机构有权利追究骗取贷款方的法律责任,骗取贷款方需承担相应刑事后果。关键构成要件:一是实施了欺骗手段,二是取得了贷款等,三是达到规定的数额或情节标准。实务建议:银行等金融机构发现有人骗取贷款,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贷款申请资料中的虚假内容、资金流向等,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立案后会展开侦查,后续可能进入刑事诉讼程序,包括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等阶段。在整个过程中,金融机构要积极配合提供证据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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