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定性:信用卡欠款无力偿还是一种债务违约行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信用卡领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持卡人有按时还款的义务,欠款不还构成违约。核心分析:银行与持卡人形成借贷合同关系,持卡人有还款义务。关键在于持卡人是否有能力还款而拒绝还款。银行有权要求持卡人偿还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构成违约的要件是未按时足额还款。实务建议:主动联系银行,如实告知自身经济状况,申请分期还款或最低还款额,以避免逾期产生不良信用记录。若确实无力偿还,可尝试与银行协商制定个性化还款计划。收集自身经济困难的证据,如失业证明、疾病诊断书等,以备不时之需。避免恶意拖欠,否则可能面临高额罚息、信用受损,银行还可能采取催收措施,甚至诉诸法律。若被起诉且判决后仍不履行,可能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影响生活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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