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离婚时借亲戚的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范畴。2.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3. 核心分析:若该借款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一方事后追认,那么直接认定为共同债务。若是一方以个人名义所借,但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如购买食品、日用品等,也属于共同债务。若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比如数额巨大用于投资等,债权人需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否则可能不被认定为共同债务。4. 实务建议:收集借款的相关证据,如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明借款事实存在。若涉及争议,债权人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夫妻共同偿还。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对于共同债务的分担可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法院会根据债务的性质、用途等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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