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银行共同借款人对债务承担共同还款责任。2.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3. 核心分析:共同借款人在法律上属于连带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任何一个共同借款人承担全部欠款。各共同借款人之间内部可能有约定分担比例,但该约定不能对抗债权人。关键构成要件是存在共同借款的合意及行为,如在借款合同等文件上共同签字确认。4. 实务建议:收集证据:保留好借款合同、还款记录等相关凭证,证明自己作为共同借款人的事实以及还款情况。若一方被要求承担全部欠款,可根据内部约定向其他共同借款人追偿。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向法院提供证据证明各方应承担的份额。法律程序大致为:准备起诉状、证据等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法院受理后安排开庭审理,最后根据判决结果执行。若判决后其他共同借款人不履行其份额,可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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