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定性:离婚协议书关于子女抚养的约定,属于双方对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协商安排,具有民事合同性质。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核心分析: 双方协商一致确定各自抚养一个孩子,明确孩子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基本信息。 约定抚养费支付方式、金额及期限等,确保孩子成长所需经济支持。 规定探视权行使方式、时间和频率,保障未直接抚养方与孩子的情感交流。 关键构成要件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实务建议: 起草时语言准确清晰,避免模糊歧义。 双方仔细核对条款,确保符合意愿。 一式多份留存,以备办理离婚登记等手续时提交。 若后续发生争议,可依据协议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收集如对方违反探视约定的证据,如照片、视频等,以便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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