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别人借钱不还所需费用主要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可能的费用。1. 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比如若借款金额为5万元1万元部分交50元超过1万元至5万元的4万元部分按2.5%交纳即40000×2.5% = 1000元总共需交案件受理费1050元。2. 其他费用:如申请财产保全等可能需要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相应标准交纳费用。还有可能产生公告费等若需公告送达传票等公告费一般由原告先行垫付具体金额各地标准不一。具体费用需根据借款金额等实际情况按照上述标准计算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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