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定性:这涉及到治安管理处罚及人身伤害案件处理问题。法律依据: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核心分析: 派出所不拘留打人者且打人者不认罪,可能是证据不足。公安机关需有充分证据证明打人行为存在及情节轻重,才能依法作出拘留等处罚决定。 打人者不认罪不影响案件定性,只要证据确实充分,仍可依法处理。实务建议: 及时向派出所提供自己被打的证据,如医院诊断证明、现场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协助警方调查。 若对派出所处理结果不服,可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要求重新审查案件。 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打人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医疗费、误工费等。诉讼中,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审理判决。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