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儿子借款属于其个人债务关系,父母一般没有偿还义务。2.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在借款关系中,债务主体是借款人本人。3. 核心分析:从合同相对性角度,借款合同约束的是借款人和出借人,父母并非合同当事人。儿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对自己的借款行为负责。除非存在特殊情况,如父母为借款提供了担保等,否则父母不承担偿还义务。4. 实务建议:出借人应向儿子主张权利,可通过协商、发函、诉讼等方式。若协商,要明确要求儿子还款的时间、方式等。诉讼时,出借人需提供借款合同、转账记录等证据证明借款事实。儿子无力偿还时,出借人不能直接要求父母偿还,若父母主动愿意代偿则可。但需注意,若代偿后又反悔,一般较难再要求儿子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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