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房屋拆迁补偿款的支付属于拆迁法律关系中的金钱给付义务。2. 法律依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3. 核心分析:适用逻辑:拆迁方有义务按照规定和协议及时支付补偿款。权利义务:被征收人有权获得足额、及时的补偿款;拆迁方负有支付补偿款的责任。关键构成要件是双方需按照合法有效的征收补偿协议履行。时间规定:一般在签订补偿协议后,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支付。若达不成协议由政府作出补偿决定后,也会明确支付时间。4. 实务建议:收集证据:保存好拆迁补偿协议等相关文件。寻求帮助:若未按时拿到补偿款,可先与拆迁方沟通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当地房屋征收部门反映,或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程序解决。法律程序一般是先申请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再提起行政诉讼。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