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唤不是拘留两者是不同的法律措施时间规定也不一样。 传唤1. 一般情况: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2. 案情复杂情况: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3. 注意事项: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拘留1. 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在此期间一般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十四日。2. 特殊情况: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这种情况下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三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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