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分包合同属于建设工程合同中的一种。它是总承包人或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而订立的合同。2.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3. 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基于民法典中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的规定,明确分包需经发包人同意,且各方对工作成果承担相应责任。权利义务:总承包人等有按约支付报酬等义务,分包人有完成工作成果并对质量负责等义务。关键构成要件:经发包人同意、分包部分工作、连带责任承担。4. 实务建议:收集证据:留存分包合同、发包人同意分包的书面文件等。寻求帮助:若产生纠纷,可向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人民法院寻求帮助。法律程序: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准备诉讼材料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审理并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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