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定性:这属于交通事故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核心分析:追尾全责方需承担无责方车辆因事故造成的损失,包括维修费用。全责方的权利义务是承担赔偿责任,其义务是支付合理的维修费用。关键构成要件是事故责任认定为追尾全责。无责方有权要求全责方赔偿车辆维修费用,需提供维修发票、维修清单等证明维修事实及费用的证据。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及时拍摄事故现场照片,包括车辆碰撞部位、整体受损情况等;保留维修发票、维修清单、维修记录等相关凭证。协商赔偿:与全责方沟通,要求其承担维修费用。若协商不成,可联系对方投保的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险范围内进行赔偿。若协商和保险赔偿都无法解决,可向交通事故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需准备好事故责任认定书、维修凭证等相关材料,按照民事诉讼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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