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定性:出纳贪污行为若查证属实,属于严重违法犯罪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核心分析: 法律适用逻辑:若出纳符合贪污罪主体等构成要件,其行为将依据刑法相关规定定罪处罚。 各方权利义务:对于单位,有权利要求追回损失,追究出纳法律责任;对于受害者(如单位),出纳有返还非法所得的义务。 关键构成要件:主体需是国家工作人员或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人员;主观上有非法占有故意;客观上实施了侵吞等行为;侵犯了公共财物所有权。实务建议: 收集证据:单位应尽快收集出纳贪污的相关证据,如账目记录、资金流向凭证等。 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查明事实。 法律程序流程: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提起公诉后,由法院进行审判,最终确定出纳是否构成贪污罪及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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