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用人单位在女职工产假期间开除员工,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2.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3. 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女职工处于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开除属于违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需支付赔偿金。权利义务:女职工有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支付赔偿金的权利;用人单位有支付赔偿金的义务。关键构成要件:女职工处于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实施了开除行为。4. 实务建议:收集证据: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产假相关证明、开除通知等证据。协商解决: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支付赔偿金。寻求帮助: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流程一般为提交仲裁申请、仲裁委受理、开庭审理、作出裁决。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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