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合同的成立与生效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没盖公章的合同不一定当然无效。2.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3. 核心分析:适用逻辑:若合同约定需盖章生效,未盖章则合同未生效;若未约定,一方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合同成立且生效。权利义务:履行义务方有权要求对方按合同履行,对方有义务配合。构成要件:关键在于是否有履行主要义务及对方接受的事实。4. 实务建议:收集证据:收集己方履行主要义务的证据,如交货凭证、服务记录等。沟通协商:与对方友好协商,确认合同效力及双方权利义务。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具体证据和事实判定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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