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房屋合同续签属于合同关系的延续,是双方就房屋租赁等相关事宜达成新的合意。2.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3. 核心分析:适用逻辑:若双方无异议继续履行原合同,合同继续有效,但变为不定期租赁。权利义务:承租人有继续使用房屋并按约定支付租金等义务,出租人有提供符合约定房屋的义务。关键要件:承租人继续使用、出租人未提异议。4. 实务建议:提前沟通:在原合同到期前,双方沟通续签意愿及条款。明确条款:如租金、租赁期限、维修责任等,避免模糊不清。书面续签:签订新的书面合同,明确权利义务,避免纠纷。留存证据:续签过程中的沟通记录、新合同等妥善保存,以防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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