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定性:这属于工伤赔偿纠纷,涉及用人单位与工伤职工之间基于劳动关系产生的工伤保险待遇赔付问题。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核心分析:1. 用人单位有义务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未缴纳的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2. 职工可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5000×11 = 55000元。3.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需根据当地规定计算,关键在于确定当地标准及职工是否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况。实务建议:1. 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等证据。2. 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3. 仲裁流程一般包括提交申请、受理、开庭、裁决等环节。职工需按照要求准备材料,按时参加仲裁活动,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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