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取保候审不是逮捕。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逮捕是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予以羁押的强制措施。2.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了取保候审的适用情形;第八十一条规定了逮捕的适用情形。3. 核心分析:适用逻辑上,二者适用条件不同。取保候审针对罪行较轻、社会危险性较小的嫌疑人、被告人;逮捕针对罪行较重、社会危险性较大的嫌疑人、被告人。权利义务方面,被取保候审人需遵守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等;被逮捕人则被羁押。关键构成要件上,取保候审看是否符合相应情形及能否提供保证;逮捕看是否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刑罚及社会危险性。4. 实务建议:若对自身是否被逮捕存疑,可向承办案件的司法机关询问。若处于取保候审阶段,要严格遵守规定,否则可能被变更强制措施。收集证据方面,应按照司法机关要求配合。法律程序上,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需经检察院批准,后续按刑事诉讼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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