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土地征收是国家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强制取得集体土地所有权并给予合理补偿的行为。2.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3. 核心分析: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安置补助费根据不同情况发放,如安置的是农村村民,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关键构成要件包括征收目的合法、程序合法、补偿合理等。4. 实务建议:收集证据:被征地农民要保留好土地承包合同、地上附着物的相关证明等。了解补偿标准:可向当地自然资源部门咨询具体补偿标准。若对补偿有异议:可先与征收部门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一般先向作出征收决定的上一级政府申请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律程序一般包括申请、受理、审理、判决等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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