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一般情况下,不存在“儿债父还”的法律强制规定,但在特定情形下可能存在父代为偿还债务的情况。2.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个人行为所产生的债务,由其自己承担责任。但如果子女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债务可能由监护人承担一定责任(《民法典》第二十三条、第三十四条);此外,如果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那么在继承遗产范围内对子女的债务负有清偿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3. 核心分析:通常,成年子女独立承担债务。若子女为未成年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监护人可能承担相应债务。继承遗产时,继承人需在遗产范围内偿债。4. 实务建议:债权人要证明债务关系存在,如借条、合同等。确定债务人子女的情况,是否为未成年人等。若债务人去世且有遗产,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要求继承人在遗产范围内偿债。通过诉讼程序,提交相关证据,经法院审理判决后执行。总之,“儿债父还”不是普遍规则,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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