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借贷合同无效后,关于本金是否返还的问题属于合同无效后的财产返还范畴。2.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3. 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借贷合同无效,双方基于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恢复到合同订立前的状态。权利义务:出借人有权要求借款人返还本金,借款人有义务返还本金。关键构成要件:需证明借贷合同无效,如存在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等法定无效情形。4. 实务建议:收集证据:收集证明合同无效的相关证据,如欺诈行为的聊天记录、胁迫的证人证言等。协商解决:先与借款人协商要求返还本金,保留协商记录。寻求帮助途径: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并判令借款人返还本金。法律程序大致为:准备起诉状、证据等材料向法院立案,法院受理后安排开庭审理,最后根据审理结果作出判决。若对判决不服,还可在规定期限内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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