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定性: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核是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结果不服时,申请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原责任认定进行再次审查和判定的程序。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核心分析:1. 适用逻辑:当事人认为原责任认定有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核申请,上级部门对案件重新审查。2. 权利义务:申请人有申请复核的权利,需按规定提交书面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受理、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的义务。3. 关键构成要件: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申请,明确指出对责任认定的异议之处。实务建议:1. 收集证据:如事故现场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以支持自己的异议观点。2. 撰写申请:清晰阐述对责任认定的看法及理由。3. 提交申请:在规定的三日内,将复核申请提交给作出原责任认定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4. 等待审查:部门会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复核结论,申请人需耐心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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