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应当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3. 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只要劳动者开始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双方即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有义务在一个月内签订合同。权利义务:用人单位有按时签订合同的义务,劳动者有要求签订合同的权利。关键构成要件:用工事实的存在。4. 实务建议:劳动者可以留意入职时的相关文件,如入职通知、考勤记录等,以证明用工时间。若用人单位未按时签合同,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要求督促用人单位签订。法律程序:先由劳动监察部门介入调解,若调解不成,劳动者可通过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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