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儿子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其债务原则上由自身承担,父母一般无还债义务。2.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十八条规定,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儿子成年后所欠债务,应由其自行负责偿还。3. 核心分析:法律适用逻辑:儿子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其债务与父母无关。各方权利义务:儿子有义务偿还自己的债务,债权人只能向儿子主张权利。父母没有法定的还债义务。关键构成要件:儿子需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债务是其独立行为产生。4. 实务建议:债权人应向儿子主张债权,可通过协商、发函、起诉等方式。若儿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父母可能需承担一定监护责任下的债务清偿,但一般限于因儿子行为给他人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赔偿之债。父母若自愿帮儿子还债,法律不禁止,但这并非其法定义务。债权人收集儿子欠债的证据,如借条、转账记录等,以便维权。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走民事诉讼程序追讨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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