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不履行调解书可能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2. 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3. 核心分析:适用逻辑:若一方不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另一方申请执行后,该方仍拒不执行,达到情节严重程度,就可能构成拒执罪。权利义务:申请执行人有申请执行的权利,被执行人有履行调解书义务。关键要件:需证明被执行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且情节严重。情节严重一般指具有拒绝执行已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的行为,经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等情形。4. 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包括调解书、申请执行的相关材料、证明被执行人有执行能力的证据等。寻求帮助:向作出调解书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采取执行措施促使被执行人履行。法律程序: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后,会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法院将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执行措施,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拒执罪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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