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广东省建设标准施工合同》是规范广东省内建设工程施工活动中发包人与承包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文本。2. 法律依据:主要依据《民法典》中关于合同的相关规定,如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常应采用书面形式。3. 核心分析:适用逻辑:该合同明确了双方在工程建设中的权利义务,保障工程顺利进行。权利义务:发包人有支付工程款等义务,承包人有按质按期完成工程建设的义务。构成要件:需明确工程范围、工期、质量标准、价款等关键条款。4. 实务建议:签订前仔细审查合同条款,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收集工程相关文件,如施工图纸、变更通知等作为履行合同及处理纠纷的证据。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如有争议可先尝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等方式解决。法律程序一般为:先准备证据材料,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或法院提交申请,然后按程序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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