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劳动合同订立的规定,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2.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3. 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只要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就有权主张相应权益。权利义务: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用人单位有义务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关键构成要件: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且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劳动合同。4. 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同事证言等,证明劳动关系存在。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可拨打当地劳动监察投诉举报电话,或前往劳动监察大队办公地点反映情况。法律程序:劳动监察部门受理后会进行调查,若情况属实,会责令用人单位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会作出相应处罚。劳动者也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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