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是指在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的侦查阶段由于案件情况复杂等原因经法定程序批准对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时间予以延长。具体来说:1. 适用情形:案件复杂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2. 审批程序:一般案件由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属于四类特定案件(上述后四种情形)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3. 延长的期限:一般延长不超过一个月。四类特定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是为了确保侦查机关有足够时间全面、准确地收集证据查明案件事实以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