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出让存在以下区别:1. 主体不同:出让主体是国家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转让主体是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将其享有的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给其他单位或个人。2. 行为性质不同:出让是土地一级市场行为是国家对土地资源进行配置的过程。转让是土地二级市场行为是土地使用者之间的交易。3. 取得方式不同:出让是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从国家取得土地使用权。转让是在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后通过买卖、赠与、继承等方式转给他人。4. 使用期限不同:出让的使用期限根据土地用途不同有不同规定如居住用地70年等。转让后的使用期限为原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期限后的剩余期限。5. 是否需经审批不同:出让一般需按照法定程序经相关部门审批。转让在符合出让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下办理相应手续即可通常无需再经出让那样严格的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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