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浩渺海洋中,每一个案件都是一场挑战,而专业律师则是引领当事人穿越风浪的舵手。杭州唐迁律师,凭借其丰富的经验和精湛的专业能力,在众多案件中为当事人保驾护航,尤其是在原告章某(化名)与被告傅某(化名)的宅基地转让纠纷案件中,展现出了卓越的法律智慧和职业素养。1.**专业背景,实力雄厚**唐迁律师拥有经济学学士的学历背景,毕业于重庆工商大学。他不仅是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公益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还是企业合规法律事务部、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专职律师。唐迁律师2020年通过法律执业资格考试,此前有近10年的银行从业经历,这使他积累了丰富的债权债务纠纷处理经验。同年,他担任某民营集团公司高管,负责民营企业法律纠纷处理、企业合规、上市股改等工作。多年来,他服务中小微企业百余家,在民商事案件处理方面经验丰富,尤其擅长处理债权债务纠纷、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企业常法问题。2.**经典案例,彰显能力**在原告章某(化名)与被告傅某(化名)的宅基地转让纠纷案件中,原告章某(化名)与被告傅某(化名)口头约定,以206万元的价格购买傅某(化名)名下宅基地,章某(化名)先后向傅某(化名)支付了20万元定金和50万元地基款,共计70万元。然而,傅某(化名)未能履行合同,既未能取得宅基地使用权,还在涉案地块上自建房屋,导致合同无法继续。章某(化名)要求退款未果后提起诉讼,还主张涉案宅基地为二被告共同所有,傅某某(化名)授权傅某(化名)代卖,要求二被告共同承担责任。但傅某某(化名)辩称其对此不知情、未授权,且自身为城镇户口不享有宅基地。唐迁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准确把握案件关键。因原告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傅某某(化名)共同享有宅基地使用权或授权傅某(化名)代卖,法院驳回了原告对傅某某(化名)的诉讼请求,傅某某(化名)不承担共同清偿责任。同时,法院认定原告非涉案宅基地所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其与傅某(化名)之间的宅基地转让口头合同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属无效合同。这一案例充分体现了唐迁律师在处理复杂法律问题时的精准判断和专业能力。3.**多元案件,经验丰富**除了宅基地转让纠纷案件,唐迁律师还处理过众多不同类型的案件。在投资关系引发的合同纠纷中,他准确把控主体适格认定、证据效力和责任主体界定等关键环节,为四原告赢得胜诉奠定基础;在买卖合同纠纷中,他帮助二原告固定证据,明确责任主体,合理调整违约金,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服务合同纠纷中,他指导当事人固定证据,准确认定合同性质,合理主张违约责任;在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中,他推动案件高效调解,平衡双方权益,降低当事人维权成本。唐迁律师以其专业的法律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高度的责任感,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如果您在浙江杭州、金华地区遇到债权债务、合同纠纷等法律问题,不妨联系唐迁律师,他将为您排忧解难。联系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228号来福士广场T2写字楼11-12楼,执业证号为133012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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