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深圳的法律界,刘加民律师可谓是广东普罗米修(光明)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同时担任广东普罗米修(光明)律师事务所全国总部刑事部副主任。刘律师本硕皆毕业于法学专业,拥有华中科技大学法律硕士(法学)学位,还具备近九年的实践经验,理论功底扎实,实务经验丰富。为了更好地服务客户,他还学习了大量财税和证券知识,拥有税务师资格、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以及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合格证书等非法律领域的证书,是一位具备复合知识背景的专业律师。执业六年以来,他总计办理了200+的刑事案件,始终坚守“精益求精,力争不辜负每一位客户信任”的理念,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拒绝做“万金油律师”,成功办理了多起取保候审、不予起诉、减轻刑罚、缓刑的刑事案件。其中,谭某某(化名)跨境诈骗案堪称刘加民律师辩护生涯中的经典案例。在这起案件中,同案犯四十多人指认谭某某(化名)是集团的后台负责人,掌握了公司的核心资源。并且,谭某某(化名)通过其母亲的银行卡在不到一年的时间转回国内将近80万元。基于这些情况,公诉机关指控谭某某(化名)为主犯。在审查起诉阶段认罪认罚时,检察机关建议对谭某某(化名)处以12年有期徒刑并追缴70余万元境外所得。谭某某(化名)虽然认罪,但认为量刑过重,因此没有签认罪认罚具结书。审判阶段,刘加民律师接受家属委托后,立即投入到紧张的工作中。他仔细查阅证据,发现指控谭某是主犯的证据主要是几十个同案犯的供述,然而这些供述缺乏客观证据的佐证。而且,这些供述有些雷同,这让刘律师高度怀疑供述的真实性。庭审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刘加民律师凭借着丰富的经验和敏锐的洞察力,巧妙设计了几十个问题。他通过发问的方式,让出庭的几个同案犯不得不亲口承认,关于谭某某(化名)是后台负责人且掌握核心资源的供述是猜测的。在法律层面,猜测性证据没有客观证据佐证是不能采信的。刘律师的这一策略得到了合议庭的认可,这是整个辩护过程中的关键转折点。最终,法院认定谭某为从犯,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且不予追缴境外所得70余万。这一判决结果相较于检察机关最初的建议,谭某某(化名)的刑期大幅减少,还避免了巨额的境外所得追缴。这不仅为谭某某(化名)及其家庭减轻了沉重的负担,也彰显了刘加民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卓越能力。在这起案件中,刘加民律师展现出了多方面的优秀品质和专业能力。他对证据的细致审查和深入分析,体现了他严谨的工作态度。在面对众多同案犯的指认和公诉机关的指控时,他没有盲目相信表面证据,而是通过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挖掘出证据中的漏洞和问题。他巧妙设计问题的能力,更是展现了他在庭审中的应变能力和智慧。通过与同案犯的当庭交锋,让真相浮出水面,为谭某某(化名)争取到了公正的判决。谭某某(化名)跨境诈骗案只是刘加民律师众多成功案例中的一个。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精益求精,力争不辜负每一位客户信任”的理念,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专业、高效的刑事辩护服务,在深圳法律界赢得了良好的口碑和声誉。他的成功案例也为其他律师提供了宝贵的借鉴和参考,激励着更多的法律人在刑事辩护领域不断探索和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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