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江湖中,每一个案件都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斗,而律师则是当事人最坚实的后盾。张子俊律师,这位来自安徽众佳律师事务所的专业法律人,凭借其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成功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法律难题。其中,他办理的一起购车款退还案件,更是彰显了他的卓越能力。2019年,王某(化名)怀揣着对新车的期待,在安徽某公司运营的第三方平台购置了一辆小型轿车。他与该公司签订了《购车协议》,并按照协议约定分两次支付了购车款。然而,事情并未如他所期望的那样顺利发展。此后,该公司一直未交付车辆,王某(化名)多次与公司沟通交付事宜,公司最终因无法交付协议约定车辆,出具了退款承诺,承诺在两年内全额退还王某(化名)支付的购车款。可当承诺期限届满,王某(化名)却未收到一分退款,他的权益受到了严重侵害。在王某(化名)陷入困境之时,张子俊律师接受了他的委托,决定为他讨回公道。张子俊律师接手案件后,迅速展开了调查。他深知,要想在这场诉讼中取得胜利,必须全面了解安徽某公司的情况。于是,他首先摸排了该公司的诉讼案件和执行案件。经过一番细致的调查,他发现该公司有多起被执行案件,且执行结果均是以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而终本执行。这一情况让案件变得更加复杂,但张子俊律师并没有退缩。为了进一步掌握公司的情况,张子俊律师向安徽某公司注册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调取了该公司的全部工商档案。通过仔细查阅工商档案,他发现了关键线索:该公司各股东认缴出资未届满而均未出资。这一发现为案件的解决带来了转机。张子俊律师根据《九民纪要》等相关规定,制定了清晰的诉讼策略。他主张安徽某公司退还王某(化名)购车款,并要求该公司各股东在认缴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在法庭上,张子俊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逻辑推理,充分阐述了自己的观点。他指出,虽然股东认缴出资未届满,但在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下,股东应当在认缴范围内承担责任,以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经过激烈的庭审辩论,张子俊律师的观点得到了法院的认可。最终,法院支持了王某(化名)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决安徽某公司返还王某(化名)购车款12余万元,五名股东在出资不足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经过执行程序,王某(化名)如愿拿到了自己支付的购车款,他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的维护。这起案件的成功,不仅体现了张子俊律师卓越的专业能力,更彰显了他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在整个办案过程中,他始终以当事人的利益为出发点,深入调查案件事实,精准运用法律条文,为当事人制定了最佳的解决方案。他的坚持和努力,让王某(化名)在困境中看到了希望,最终实现了自己的诉求。张子俊律师在法律领域已经深耕多年,他不仅在这起购车款退还案件中表现出色,在刑事辩护、债务纠纷、工伤赔偿、交通事故纠纷、建设工程纠纷等多个领域都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他始终将“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作为自己的职业准则,无论案件大小,都会全力以赴,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未来,张子俊律师将继续以专业为笔、以责任为墨,在法律的舞台上书写更多的精彩篇章,为更多的企业和个人维护合法权益,践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的律师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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