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借款不还引发的纠纷属于民事债务纠纷。2.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3. 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在借款关系中,出借人享有要求借款人偿还借款的权利,诉讼时效规定了出借人行使该权利的有效期限。权利义务:出借人在诉讼时效内有权利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借款人有义务偿还借款。关键构成要件:需明确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存在真实有效的借款合同关系,出借人知道权利受侵害及义务人的时间节点。4. 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能证明借款事实的材料。计算诉讼时效:确定从何时知道权利受侵害及义务人,判断是否超过诉讼时效。起诉:若未超时效,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及证据,走立案、审理、判决等法律程序。若担心超时效,可先与借款人协商重新确认还款时间等,以中断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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