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拒执罪全称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2. 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3. 核心分析:主体为有义务执行判决、裁定的当事人、协助执行义务人、担保人等。主观上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有义务执行而故意拒不执行。客观方面表现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比如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等。4. 实务建议:债权人可收集债务人财产线索、其拒绝履行的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财产转移记录等。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若债务人仍不履行,及时向执行法院反映,要求对其采取强制措施。若债务人行为符合拒执罪标准,可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后续由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进行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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