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挪用公款是一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涉及到特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2. 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3. 核心分析: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实施挪用行为。存在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情形,包括非法活动、营利活动或超三个月未还。对于共同参与挪用公款的人,根据其在犯罪中的作用和行为性质承担相应责任。4. 实务建议:若发现挪用公款行为,可向监察委举报。收集相关证据,如财务账目、交易记录、证人证言等。监察委立案后会展开调查,确定犯罪事实和相关人员责任。若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受牵连的人员,会根据其具体行为和情节进行定罪量刑。需注意,具体案件需依据详细事实和证据,由司法机关准确认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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